2020年2月13日,經煙臺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審核,我單位依法設立為事業單位法人,現將相關情況公開如下: 單位名稱:煙臺市星海藝術學校 住 所:煙臺市芝罘區臥龍中路19-1號 宗旨和業務范圍:宗旨為自覺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和其他法律、法規,貫徹國家教育方針,深化教育改革,自覺遵守和實施《教育法》、《民辦教育法》,自覺遵守社會道德風尚,為入讀的孩子提供最優質的素質教育,不僅讓孩子在星海度過一個幸福的童年,而且將來能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。業務范圍為從事小學階段教育。 法定代表人:王延寧 經費來源:自收自支 開辦資金:10萬元 舉辦單位:煙臺市青少年宮 相關資質:學校具有煙臺市芝罘區教育體育局頒發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》,擁有從事小學教育階段資質,滿足事業單位法人設立相關資質要求。 煙臺市星海藝術學校 2020年2月14日
|